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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合规微课堂】最“嘉”法护营商环境 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之劳动用工篇(二):未依法约定试用期
来源:http://www.0573zsh.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2    点击次数:1645

      清廉民企建设是清廉嘉兴建设的重要单元,是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重要内容。为纵深推进我市清廉民企建设,嘉兴市工商联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合作,推出“清廉合规微课堂”,挖掘企业清廉建设的生动案例,提醒企业清廉建设的关注要点,将清廉理念传递给企业,营造全市民营企业“清立企•廉兴业”的良好氛围。








未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最长期限、试用期最低工资、何种情况下不得约定试用期均有明确的规定,且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且已经履行的,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试用期是企业考察劳动者的关键阶段,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故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是保障企业依法行使试用期单方解除权的关键因素。







风险提示

      1.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与劳动者约定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为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客观考察劳动者提供依据。





典型案例



      2020年1月,张某入职甲公司,先后从事总经理助理和某部门经理岗位。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20年1月起,其中试用期从2020年1月3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张某基本工资15000元/月等。合同履行中,张某2020年1月至7月的实发工资为8000元/月。后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请甲公司支付其试用期限违法的赔偿金20余万元并补足其试用期限违法的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双方约定15个月试用期,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9个月,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甲公司应以张某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向张某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135000元(15000元/月×9个月)。劳动合同法另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张某2020年1月至7月的实发工资每月8000元,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故甲公司应补足张某试用期间的工资24000元[(12000元/月-8000元/月)×6个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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