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纵深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浙江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组织开展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过严格评选,浙江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等99家浙江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此次,嘉兴市工商联、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等11家单位和企业,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在全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桐昆集团、荣晟环保代表嘉兴接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