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简报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经济服务 宣传教育 党建工作 商会协会
信息公开
工商联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工商联信息
要闻简报
通知公告
禾商网校
企业经营管理
涉企政策法规
理想信念教育
参政议政
经济服务
宣传教育
党建工作
商会协会
涉企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禾商网校 > 涉企政策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来源:http://www.0573zsh.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4    点击次数:5628

浙财税政〔2022〕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 年第10号公告),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7日

上一篇:涉疫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相关问答
下一篇:税务总局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附解读)
Copyright © 2003-2024 Zhejiang Fede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All rights reserved.嘉兴市工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电话:0573-82073683 传真:0573-82061074 嘉兴市姚家埭76号
嘉兴市互联网协会 推荐 嘉兴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中心 提供技术支持
浙ICP备170382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