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末,浙江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共同发文确定每年三月四日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主题活动日,旨在通过加强协作,为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的统一部署,嘉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精心组织,同步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
3月1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兴市工商业联合会在浙江嘉湖机床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检察官走进民企释法说理活动”。采取播放微课视频、讲课、交流互动等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委书记叶伟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越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由市工商联副主席顾小萍主持。市工商联、市检察院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代表、市级有关媒体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后,大家首先观看了《以案说法——预防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检察微课视频。紧接着,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陈定良、以企业对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为题,讲解了合同订立和履行、纠纷中的注意事项;市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刘芳以刑法视角下的企业安全生产为题,讲解企业生产安全刑事犯罪问题。两位检察官结合案例分析,向在场企业传递法律知识,帮助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叶伟达书记表示这样的活动形式很接地气,他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平台优势,促进“两个健康”。要发挥好市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站作用,通过安排律师参与商会服务联盟轮值,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更加重视企业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环境。要贯彻好中发[2017]25号、浙委[2017]47号文件精神,持续助推政务环境改善,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将法律服务工作重心前移;三是切实整合各类有效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要深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团结协作,加强联系沟通,发挥各部门单位职能优势的集成效应。
李越副检察长指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三•四”主题日活动作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品牌项目做好做实,在呼应企业和商协会需求方面下狠功夫, 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活动现场,企业和商协会代表与检察官交流互动,气氛热烈,取得较好效果,深受企业家欢迎。
“三•四”主题日期间,秀洲区检察院和区工商联共同建立了全市首个检商服务站,签订共建协议。嘉善县、平湖市、桐乡市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以座谈会形式举办“三•四”主题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海盐县检察院和当地工商联联合开展走企业送法律服务活动;海宁市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在浙江鸿翔控股集团成立首个服务非公经济检察工作室。(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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