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总商会执行委员是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优秀代表,必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带头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典范,为此,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如下约定:
一、不散布、传播违背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和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二、不参加有损自身形象的社会活动。
三、不以任何形式拉票贿选。
四、不违反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有关要求。
五、参加会议不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场;不参加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六、不无故缺席会议,届内无特殊情况累计三次不参加执委会议的,自愿提出辞职。
七、不私自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传播尚未公开或需要保密的会议文件及相关照片、视频。
八、不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不铺张浪费,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乱纪活动。
嘉兴市工商业联合会、嘉兴市总商会
第七届全体执行委员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