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联通〔2012〕12号
嘉兴市工商联、嘉兴市总商会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促进嘉兴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工商联(总商会),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引导浙商回归创业,进一步促进嘉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平稳增长、加快转型步伐、加强发展保障、促进和谐稳定”目标,积极主动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工作,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省外嘉兴商会建设,引导在禾浙商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嘉兴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引导在禾浙商转型升级,做创业创新的先行者
1、科技服务。组织浙商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院、嘉兴学院等大院名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和技术向企业引进和转化。
2、融资服务。会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类银企、银会合作活动,在基层商会开展互助资金会试点工作,切实为浙商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3、法律服务。会同市中级法院等单位,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开展“法律服务浙商”活动。让法官进企业入协会商会,为浙商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扩大民营经济人士仲裁员队伍以及开展仲裁工作的范围。
4、培训服务。组织浙商参加高校名院的学习,举办嘉兴市第十期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赴北京理论培训班。组织浙商参加境外经营管理研习班学习。开展常规性的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论坛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家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经营管理水平。
5、信息服务。通过《工商联信息》、《新禾商》、《禾商网》及其他媒体向浙商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宣传我市浙商发展成就,传递经贸、科技、法律、人才等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
6、其他服务。会同人社局、市妇联联合举办人才招聘会,探索开展创业导师工作;会同审计局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推进工作;会同安监局联合在协会商会中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工作等等。
(二)积极培育建立省外嘉兴商会,做创业创新的助推者
1、调研省外禾商情况。对在浙江省外创业兴业的嘉兴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起省外禾商数据库,并及时梳理、跟踪了解企业情况。
2、组建省外嘉兴商会。根据《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在外省企业的实际,在禾商较多地区组建省外嘉兴商会,实现零的突破。选择业绩优秀、责任心强的企业家担任商会会长,提高商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3、发挥省外嘉兴商会作用。积极拓展省外嘉兴商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商会在浙商创业创新、浙商回归引进和“走出去”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国内外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树立在外禾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积极加强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做创业创新的贡献者
1、加快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切实履行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的归口管理职责。注重培育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行业协会商会。稳步发展在禾异地商会。在基层商会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村(社区)、市场(园区)基层商会建设。
2、加强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商会建设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协会商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服务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评价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机制。加强协会商会领导班子建设和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秘书长培训班,逐步研究制订异地商会评价体系。
3、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搭建公共服务载体,为行业协会商会拓展功能、承接政府职能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必要服务。帮助和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承担行业规划、调研、培训、价格协调、标准制定、资质认证、检查监督、行业统计、信息发布、评优评先等职能。充分发挥在禾异地商会和基层商会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
(四)积极引导浙商提升合作交流水平,做创业创新的开拓者
1、多措并举“引进来”。会同经信委等部门组织大型经贸活动,协助做好外地来禾的投资说明会和洽谈会,做好我市投资环境的宣传,引导在外禾商开展“以商引商”工作,共同营造浙商回归引进的良好氛围。会同外事部门开展境外工商社团来禾开展经贸投资、项目合作、技术引进等活动。
2、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组织我市浙商赴省内外进行经贸考察、交流、合作。配合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拓展产品市场空间、资源要素利用空间等相关工作。
3、加强与省外禾商、浙商的联系、沟通、协商、服务,积极组织和支持我市禾商、浙商与省内外有关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以商引商”活动,为我市招商引资做好牵线搭桥。
(五)积极引导浙商服务和谐发展,做创业创新的责任者
1、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引导浙商增强遵纪守法、道德论理和公益慈善的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参与光彩事业。积极鼓励和引导浙商在教育、卫生、社会保
障和福利等项目上的投资和捐助,会同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做好浙商投资、捐赠资金的认定和统计报送工作。
3、开展浙商文化建设。积极引导浙商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人,用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人,推进企业的文化建设,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六)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做创业创新的保障者
1、拓展“两新”组织党建覆盖面。在条件较成熟的协会商会和非公企业中组建党组织。探索开展“市场+党组织”设置模式,以协会商会为抓手,逐步带动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书记、支委会及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迎接“十八大”召开。开展党群共建工作,实行党群组织队伍共建、阵地共用、活动联办。
3、积极发挥创业创新组织保障作用。企业党组织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协会商会党组织服务企业,引导和组织企业反哺社会和参与公益事业,在创新和服务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是嘉兴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也是新形势对工商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工作成效新突破,着力强化工作推进力度,助推浙商创业创新,依靠浙商民企,专注实体经济,通过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二)加强领导。要把“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民营实体经济
发展”活动作为我会今年重要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我会建立由主席(会长)任组长、副主席(副会长)任副组长、职能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小组,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确保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商会刊物、简报和网站要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并及时把相关信息报送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联以及相关部门、单位,以便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
嘉兴市工商业联合会
嘉兴市总商会
2012年3月16日
主题词:支持浙商 创业创新 促进发展 实施意见
嘉兴市工商联、嘉兴市总商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