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我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和《嘉兴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办法》,建立了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协调小组,授权市总商会(市工商联)为市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加快了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初步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有行业协会商会170多家,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60家,并全面完成了“政会分开”(“三脱钩”)任务。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为企业、会员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新旧交替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行业管理职能让渡不到位,行业协会商会职能缺失,是造成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不突出的主要问题。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改、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特提如下建议:
1、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或委托
我市应选择若干个政府职能部门和若干个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先行试点。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有关职能的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价格协调、培训、资质认证、行业统计、协调行业诉讼等职能移交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市推广。同时,我市要抓紧制定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成果的操作办法、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具体办法、措施。
2、扩大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领域政府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
我市建立和健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沟通协商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政府及其有关在制订涉及行业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性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有关部门召开条线经济工作会议时,应邀请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多渠道、多方式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助政府履行经济运行调控、市场监管职能和制订经济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拓展职能
一是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制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经济运行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二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自律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职业道德标准,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创办刊物和网站,开展各类咨询和培训服务。四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