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兴市民营经济得到蓬勃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社会贡献愈显突出,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民营企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自嘉兴市推行社会责任建设以来,我市工商联积极行动,引导全市民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总结嘉兴市民营企业推进社会责任建设情况,2015年初由嘉兴市工商联牵头,各县(市、区)工商联参与成立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课题组,在对近百家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和调查问卷统计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嘉兴市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推动嘉兴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嘉兴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 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19号)发布以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自身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嘉兴市于2008年初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8〕35号),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为嘉兴市社会责任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挖掘自身潜力,发挥企业优势,从促进经济发展、追求客户满意、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安全生产、热心公益慈善等方面开展社会责任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践行责任管理,提升民企形象。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不断创新,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再拘泥于公益与慈善,而是拓展到科学发展、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员工和公益慈善等内容。为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我市民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并把建立完善社会责任组织架构作为社会责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中。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嘉兴市组织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第一批市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通过改进完善,择优树立一批示范,有重点、有计划地逐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夯实发展基础,创造经济价值。近年来,在嘉兴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下,我市民营企业积极拓展市场、转型升级。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213743户,户均注册资金7.40万元,私营企业86473户,户均注册资金344.27万元。经营效益不断提升,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总量达到1941.95亿元,占GDP的比重61.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598.53亿元,其中利润总额366.19亿元。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止到2014年底,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达到26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有215家。2014年R&D经费支出88.35亿元,占GDP比重2.6%。专利申请量达2381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908件,专利授权量1745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46件。社会贡献愈显突出,民营经济的税收占全市国税收入的比重超过六成,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超过75%,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都是民营经济创造的。 (三)追求客户满意,实现互利共赢。为鼓励我市民营企业恪守商业道德、坚持诚信经营,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开展了2012-2013年度嘉兴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评选认定活动,经考核认定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97家民营企业为2012—2013年度嘉兴市“诚信民营企业”,为我市民营企业弘扬创业创新精神、遵纪守法作出了榜样。在走访调研的民营企业中,有94.2%的企业认为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是企业经营的关键。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立足之本,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为了引导、激励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嘉兴市自2008年开始进行“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截止到2014年,已有包括浙江依爱夫、新秀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获奖。据统计,此次调查的民营企业中有92%的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四)重视员工关爱,共建和谐企业。为充分发挥企业和员工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主体作用,嘉兴市开展了以“六有六要”为目标的“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实施,与每位员工签订了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未成年工和女工,在依法保障基本的劳动权益之外,还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政策。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私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839元,相比2010年增长78.7%。在员工参保方面,截止2014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员工缴纳社保人数60.18万人,除了社保等法定福利外,还为员工提供了年终奖、就餐补贴、节日生日福利、住宿等。在历史传承和现实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我市民营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不断建立并丰富以“和谐文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倡导的“合”文化、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倡导的“善”文化、欣悦印染有限公司倡导的“孝”文化等。从近百家民营企业调研资料中统计得出,嘉兴市90%以上的民营企业重视培训工作,有专职或兼职的讲师,开展着企业文化、专业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外语、传统文化、学历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在企业党建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嘉兴有超过4300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工会组建率达78.9%。 (五)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导下,我市民营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保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环保措施不断落实,并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号召,为建设“两美”嘉兴贡献力量。 据初步统计,2014年,嘉兴市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编制了“嘉兴市清洁生产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7)”。全市有46家企业列入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32家企业列入省环保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制定了“嘉兴市应对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动计划(2014-2015年)”。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完成10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嘉兴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列入综合整治的602家企业中,计划关停105家,实际淘汰关停184家,完成计划任务的175%;整治验收合格322家,重点企业整治总体完成率85%。全市247项重点节能降耗项目中,开工数228项,竣工数162项,完成投资65.38亿元。全市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项目达4100个,交易金额达11亿余元。同时,2014年嘉兴市超额完成国家和省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还提前一年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全市拆除低端落后设备15680多台(套),涉及企业992家,通过落后产能项目的关停淘汰,全市共可节约标煤40.1万吨。2014年我市民营企业在节能技改方面共投入661.6亿元,同比增长了16.7%。嘉兴市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五水共治”工作,共清理垃圾河1806条,1066.2公里,治理黑臭河1338条,847.8公里,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万余家民营企业捐助、投资“五水共治”金额达到3.1亿元。有323家民营企业与323个行政村结对治污,认领治理河道2925条,技术支持、认建治污净化环境项目26个,投入资金达1.7亿元,为建设“人水和谐、美丽嘉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倡导以人为本,创建安全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不断抓细抓实抓好。在调研中,通过与嘉兴市民营企业家沟通后发现,嘉兴90%以上的民营企业家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的重要性,认为加强安全生产是保持企业长远发展的最低要求。我市许多民营企业在积极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前提下,自愿建立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依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办〔2011〕27号)文件精神,我市规上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工贸规上企业达标3257家,其涉及到危化、工贸、烟花爆竹、矿山及交通运输企业等。 (七)弘扬公益慈善,共建幸福嘉兴。近年来,全市民营企业累计捐款超10亿元,用于扶贫、救灾、教育、医疗、社区基础建设等公益慈善事业。在市工商联组织的“同心·送温暖”活动中,民营企业累计捐款捐物40多万元,惠及困难家庭250多户;“光彩事业沙雅行”活动中,3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并实地考察,洽谈合作项目,截止2014年,已经落地的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38.65亿元,其中已到位资金7436万元。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我市民营企业积极捐款捐物,帮助灾区群众走出困境,重建家园。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是民营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服务、管理等方面形成了长效机制。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嘉兴市残疾人的就业人数达到了33747人。在开展教育扶贫项目中,我市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帮助贫困地区儿童解决上学问题。2011年,嘉兴市总商会副会长、嘉兴市永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1名企业家联合出资,在新疆沙雅开展“红船助学”活动,设立了“嘉兴·沙雅红船助学金”。新秀集团与嘉兴日报报业集团联合组织“红船·爱心助学”活动,赴新疆、甘肃等地为当地学子发放书包4000余只。 为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号召,我市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目前,嘉兴市868个行政村中,有7900多家民营企业与868个行政村结对共建,村企结对覆盖率达到了100%。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捐款共计2.7亿元,扶持农村兴办企业166家,投资额4亿多元,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近9万,民营企业家担任农村经济顾问850多人,为嘉兴市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援其他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困难群众。五芳斋集团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在成都温江区设立分公司,在黑龙江开辟了东北优质稻米基地,直接或间接带动了全国近30万农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产业等。 二、当前嘉兴市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认识不全面。目前,嘉兴市部分民营企业对什么是社会责任、履行社会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够。第一,有些民营企业认为提供就业机会、依法纳税、从事公益活动,就完成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无需再承担其他的责任;第二,有的民营企业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这反映了有些企业还未发觉履行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效益,还未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能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双赢。 (二)实践不到位。第一,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尚需提升。有些企业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虚假宣传,没有诚信对待消费者;有些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有偷税漏税行为。第二,企业劳动关系不尽和谐。有些企业没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资矛盾仍然存在;有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落实不到位;第三,企业节能环保意识有待加强。有的企业没有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存在违法排污的现象;有些企业没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设计的产品不符合环保要求。第四,公益活动积极性还需提高。有些企业的公益慈善捐助很少,甚至还未有过捐赠行为。 (三)机制不健全。第一,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到位,许多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概念、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够;第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制度缺失,政府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得有些企业不良的社会责任表现没有被披露出来。 三、推动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稳步推进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完善政策制度。第一,健全评价体系,针对新形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新要求,结合嘉兴的发展实际,不断完善改进嘉兴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建立监督机制,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力度,加大惩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不负责行为,并出台相应政策,强制企业履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开展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认定、评选工作,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点扶持,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2、营造市场环境。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应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公共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引导民营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打造公平、透明的社会环境,提高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促进企业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第二,广泛开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建立标杆企业,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榜样。 (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民营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一员,应当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对消费者、员工、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1、增强创新发展意识。第一,企业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第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文化带动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2、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恪守商业道德,坚持诚信经营,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3、增强员工关爱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薪酬福利制度,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4、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保投入,改善环保工艺,研发环保产品;参与“五水共治”,保护生态环境,助推“两美”建设。 (三)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民营企业社会责会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我们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共同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社会大众。加强社会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和监督,形成与法律监督相对应的社会公众监督体系。让公众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企业不负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 2、新闻媒体。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违反《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虐待员工、拒不承担社会责任等民营企业行为的披露。 3、社会组织。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价机制,收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定期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通过公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氛围,促使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