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各市外嘉兴商会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利用商会这个载体作为承接浙商回归和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平台,促进嘉兴经济社会发展,市工商联年初起草了《嘉兴市外异地商会考核办法》草案,并积极与市合作交流办开展多次协商研究《办法》的修订和出台。2014年10月31日,嘉兴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印发〈嘉兴市外异地商会考核办法〉的通知》(嘉浙商促进办〔2014〕26号),标志着《嘉兴市外异地商会考核办法》的正式诞生。
该《办法》共包括了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四大项内容,由市工商联与市合作交流办联合成立考核小组,对成立时间一年(含)以上的市外省外的嘉兴商会从基础工作、工作实绩、工作创新三方面进行年度工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商会给予奖励。